第51章(2 / 2)

达恩:「你从没让我失望过。」

「可惜我没有杀掉阮念初。」

「既然那个女人不好动,就先放到一边。」达恩手指缠住她的发丝,绕圈把玩,「边城那件事一出,Lee全副心思都在他女人身上,正好,我们就和他玩其它的。」

瓦莎微怔:「……你想对其他人下手?」随即皱了下眉,「我知道,Lee在中国嶂北有一个母亲。」

达恩拇指压住她的嘴唇,低笑:「他比你聪明。你能想到的,他难道想不到?」

「你是说……」

「阮家和厉家,现在都是他们的重点监护对象,人家设好了陷阱,在等你往下跳。」达恩嗓音轻而柔,「和聪明人玩游戏,就得先去猜对方的心思。懂么瓦莎?」

她不太懂,也不想懂。

达恩却忽然笑了下,说:「让我来告诉你,中国人在想什么。七年前,他们抓了我的父亲,却没有拿回他们要的东西,我是父亲的独子,他们当然就能推断出,东西在我这儿。他们想抓我,却面临两个问题,一,找不到我,二,目前没有任何能抓捕我的正当理由。所以中国人选择以静制动,等。」

「等什么?」

「等我犯错。」达恩挑起了瓦莎的下巴,直直盯着她,「也就是你们犯错。只要抓到你们,他们的两个难题都会迎刃而解。 」

瓦莎被他看得不寒而栗,强自镇定,道:「那应该怎么办?」

达恩闭眼,食指次关节抵住眉心,语气很冷,「最稳妥的选择,是杀了你和段昆。那个鬼已经被我杀了,你们再消失,他们的所有线索就都断完。」

「……」瓦莎在他怀里,眸光惊闪。

达恩眼也不睁,继续:「我记得你以前说过,愿意为我死,是么?」

她深吸一口气吐出来,脸色苍白,语气极静,「是。」顿了下,才冲疑道,「但是达恩,我可以死,段……」

这时,达恩却突的低笑出声,掀眸看向她,捏她脸,「这么紧张?你真以为我舍得让你死?」

「……」

「你和那傻子暂时别去中国了。」达恩吻了吻她的颊,「暹粒是你的家乡,这段时间好好休息,待这儿,你心情应该会好。」

瓦莎心骤松,苍白的脸色恢复了一丝红润,「接下来没有其它行动了?」

达恩说:「我和Lee是老朋友。老朋友想要一个能抓我的理由,我当然得给他。」

「你准备派谁去?」

「你不认识。」

瓦莎有点惊讶,「我跟了你这么久,你身边的人,还有我不认识的?」

达恩没回答。须臾,像忽然想起什么,扶着她的发随口问道:「对了,刚才你说'你可以死',后面还想说什么?」

闻言,瓦莎心突的一沉,面上却冷静自若,摇头,「没什么。」

达恩眯了下眼睛。

房门外,男人掐灭烟离去了,无声无息。

*

来嶂北前,阮念初在网上查资料,大部分网友表示,天下婆婆是一家,她们都喜欢勤快、能干、早睡早起的儿媳。为了让厉母对自己的好感嗖嗖往上长,阮念初专门设好了连续一周的闹钟——早上七点半。

要知道,照阮念初以往的惯例,她逢年过节不睡到大中午,她妈都会惊讶。

这个七点半的闹钟,是她对未来婆婆的最高敬意。

然而,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,到嶂北的第二天,阮念初的起床时间是上午的十点二十八分。

而且叫醒她的不是闹钟,是厉腾。

她气得咬被子,怒冲冲地质问:「我七点半的闹钟是不是你关的?」

厉腾答得十分坦然,「是。」

阮念初更气:「你莫名其妙为什么关我闹钟?」不知道她一不勤快二不能干,就只能靠早睡早起来挣表现了吗?

对方面不改色地回,「昨晚你睡的时候快两点半,七点半起,五小时我怕你睡不够。」他纯粹为她的睡眠时间考虑,心疼她的身子。

对此,阮念初的反应是朝他扔过去一个枕头,满脸羞红:「你也知道我睡不够吗?谁害我睡不够的?不都怪你!」

到底还是小姑娘,被宠多了,有点儿小性子也可爱。厉腾习惯了。他接住枕头放旁边,勾勾嘴角,去抱她,在她耳边低柔哄着,「嗯。怪我。我的错。」

阮念初在他脖子上咬了口,哼哼,「错哪里了?」

厉腾坏笑:「劲儿多。」

「……」阮念初被这个答案生生一噎,几秒才控诉:「劲儿多不知道去做俯卧撑,世上运动项目万紫千红,你干嘛偏爱床上那一种?」埋怨完就皱眉,「是不是都快吃午饭了?」

厉腾嗯了声,亲亲她的鼻尖儿,「我妈包了饺子。」

她性格,火气来得快去得也快,闻言眨眨眼,喜道:「你真让阿姨给我包饺子了呀?」

「答应你的事,我什么时候赖过。」他隔被子在那段小腰上轻掐了把,拍拍,「快起了。下午还得出门儿见朋友。」

阮念初疑惑:「谁?」

「你不认识。」厉腾从床底下捡起一条卡通睡裙,给她穿,「小时候的几个兄弟,见了面给你介绍。」

厉母包的饺子个儿大馅儿足,阮念初 了一晚胃口好,中午的时候,一口气就吃下二十个。

厉母笑着打量她,见她黑眼圈略重,便问:「念初,看你脸色不大好,应该是有点儿认床吧?」

闻言,阮念初只能干笑着把脸埋碗里,边干笑着答是,边在桌子底下,踢厉腾。

但其实心情还是很好的。

依照乔雨霏给她灌输的「一个人喜欢一个人,那就肯定想睡那个人」理论,人的灵与欲,本就同步。由此,阮念初结合自身实际又延伸出了另一个理论——一个人越喜欢一个人,那就肯定越喜欢睡那个人。

用这地方的话说,那就是厉腾肯定贼喜欢她。

下午五点多,阮念初出门,和厉腾一起,去跟他的朋友吃饭。

地点在一家普通小饭馆。

快到门口时,阮念初才猛想起什么,呀了声,道:「……坏了,我忘记化妆了。」边说边打开手包,从里头拿出随身携带的口红涂嘴唇上,边涂边嘀咕,「你也不知道提醒我一下。」

厉腾没什么语气:「你这么漂亮,化不化都一样。」

「……」阮念初嘴角忍不住往上翘,扭头看他,「厉队今天嘴巴这么甜,吃糖了?」

他两手插裤兜里,弯腰,懒懒贴近她,「要不你自己嚐嚐?」

她红了脸,捂着嘴往后躲躲,「大街上你不许乱来。」

厉腾挑眉眼,故意贴得更近,「我干什么了就乱来。」

两人正说着话,不远处却忽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,明亮亮的,语气里全是惊和喜:「厉哥?」